税收局澄清电子发票政策:宽松期无罚款,但企业仍需落实

(吉隆坡15日讯)内陆税收局首席执行员拿督阿布达立近日重申,针对年营业额介于100万至500万令吉企业的电子发票政策,政府已提供为期一年的宽松期,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在此期间无需落实电子发票,而是税收局不会对未落实者进行罚款。 阿布达立在声明中强调,当前存在一些误解,认为在宽松期内企业无需实施电子发票...

税收局澄清电子发票政策:宽松期无罚款,但企业仍需落实
(吉隆坡15日讯)内陆税收局首席执行员拿督阿布达立近日重申,针对年营业额介于100万至500万令吉企业的电子发票政策,政府已提供为期一年的宽松期,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在此期间无需落实电子发票,而是税收局不会对未落实者进行罚款。 阿布达立在声明中强调,当前存在一些误解,认为在宽松期内企业无需实施电子发票。他澄清道,实际上,达到营业额门槛的企业依然必须开始执行电子发票制度。"只是在这段期间内,内陆税收局不会对没落实的企业采取罚款措施。" 他解释,此举旨在为以中小微企业为首的广大纳税方提供充足时间,以便为电子发票制度的全面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这一政策调整源于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于1月5日的宣布,其中涉及电子发票政策的第四阶段实施,覆盖年营业额100万至500万令吉的企业。税收局此举体现了政府对中小企业过渡期的支持,同时确保税收现代化进程的稳步推进。 电子发票制度是马来西亚税收改革的关键组成部分,旨在提高税务透明度、减少逃税行为,并简化企业报税流程。通过数字化发票系统,税收局能够更高效地追踪交易记录,从而加强税收合规性。然而,对于许多中小企业而言,适应这一新制度可能需要技术升级和流程调整,因此宽松期的设立被视为必要的缓冲。 阿布达立进一步指出,税收局将在宽松期内加强宣传和指导工作,帮助企业理解电子发票的要求和操作流程。他呼吁企业积极利用这段时间,主动学习并实施相关系统,以避免在宽松期结束后面临潜在的罚款或其他合规风险。 业内专家分析,这一政策体现了政府在推动数字化转型与考虑企业实际困难之间的平衡。电子发票的推广不仅有助于提升国家税收效率,还能促进企业运营的现代化。然而,成功实施依赖于企业的积极参与和税收局的持续支持。 展望未来,税收局计划在宽松期结束后,逐步加强对电子发票合规性的检查。企业应密切关注官方指南,确保及时适应新规,以维护良好的税务记录并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通过共同努力,马来西亚的税收生态系统有望实现更高效、更透明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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